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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通知
2018-01-27 10:03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办发[2017]27号)规定,自2018年春季开学,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凡在校内使用学生并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的都属于勤工助学,都需要提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岗位申报。校内有关单位和部门如需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岗位用工申报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岗位设置、用工数量和标准报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临时性岗位提前一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并逐级报批。未提前申报的岗位(包含临时性岗位)学生处一律不予办理审核手续、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财务审批手续。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对有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及总体思路

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根据“必要、合适”的原则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岗位聘任采取“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的模式,签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确保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同时,促进我校勤工助学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

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报,参照往年岗位申报数目,不得随意增加,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岗位数后,报分管学生资助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工。

三、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的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2.上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不多于2门;

3.身体健康,能团结协作,无不守诚信记录;

4.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学分高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具体工作流程

1.用工单位申报用工岗位。校内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用工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1月26日前将《申报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公布用工岗位信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部门《申报表》汇总后通过学生处网站对全体学生公布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用工信息。

3.学生面试。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先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附件2),然后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岗位校园招聘会,将申请表交至用工单位并参加面试。

4.签订协议书。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与聘用学生签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一式3份,学生本人1份,用工单位1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份,留存档案。

5.汇总各用工岗位学生信息。用工单位将《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固定岗位用工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桂年老师邮箱(7317090922@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备档。

五、其他事项

1.用工单位用工前应教育引导学生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有工作责任感和诚信意识,不要随意请假、请他人换岗甚至终止岗位工作。

2.用工单位如需要聘用有一定专长或必须具备一定技能的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在申请表中事先注明。

3.用工单位和申请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应仔细阅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签字后即视为聘用生效。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5日

 

附件【附件3.合肥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用工学生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勤工助学用工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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