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生处已经会同二级学院对11月份“二级学院值班”、“校聘辅导员入住公寓”做出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值班绩效、降低安全风险,根据学校要求现对12月份起的二级学院值班与晚点名通知如下,并将根据执行情况做出优化。
一、二级学院值班
1、值班安排:各二级学院每天安排1-2名管理人员参加值班(含辅导员,具体数量由二级学院确定,与原晚自习检查人员、校聘辅导员入住公寓合并),可与行政总值班、值班秘书(由办公室安排)重合,每月底将安排表报学生处(样表见附件一),编入学校下月值班表。
每个校区每晚安排1名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入住,各学院轮流6-9天(详见安排表),值班寝室由公寓中心安排,床上用品由学校提供或自带,入住公寓人员参加网络考勤,手机号列入值班表。
2、值班责任:
(1)指导学生组织进行晚自习学风抽查、寝室抽查、校园内公共场所学生不文明行为纠正;
(2)负责本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其中入住公寓人员还负责夜间本校区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自行打印并填写值班记录(附件二),带到值班会上汇报(不含晚点名),次日交给二级学院学管办。
3、值班时间:双休日全天,平时夜间,具体按学校值班要求。
4、值班补助:
校聘辅导员纳入工资考核,每人每月入住公寓不少于3天(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可减少),缺1次扣200元;其他人按学校标准,与行政总值班、值班秘书重合时不重复计发。每月各二级学院凭《值班记录》申领补助,学生处办理发放。
二、晚点名
1、班级晚点名:班委会在22:00进行寝室点名,班级辅导员22:30前将缺席且未请假学生情况通过网络报给本学院值班人员,事态紧急的同时报党总支书记。
2、二级学院晚点名汇总:本学院值班人员登记晚点名情况,事态紧急的到校协助处理。
学生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