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学校档案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学校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现就2017年度档案归档和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17年度本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图表、声像、实物等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可参照学校档案信息网站业务指导栏中的《高等学校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1.要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档案人员归档流程的要求,对归档的档案材料进行系统归类、确保完整,然后送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由学校综合档案室进行集中整理、电子著录,并出具《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材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核实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2.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不可归档。
3.纸质档案材料的电子版需同时移交。
4.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档案移交制度,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把好归档材料的审核关,确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年度归档工作。
三、归档时间
1.党政等部门应在3月31日前归档。
2.财会部门及各经济实体单位,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所在单位的财会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的4月30日前归档(待审计完毕)。
3.科研、基建档案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归档。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